11月6日从工信部官网获悉,发改委、环保部、财政部、质检总局、工信部、国管局、国家能源局7部委联合印发的《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加快推广高效锅炉,加速淘汰落后锅炉,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手烧锅炉及其他落后炉型,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开展基于能效测试的锅炉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试点,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锅炉改造节能量计算方法。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能效不达标的在用锅炉节能改造。
《方案》提出了主要目标:到2018年,推广高效锅炉50万蒸吨,高效燃煤锅炉市场占有率由目前的不足5%提高到40%;淘汰落后燃煤锅炉40万蒸吨;完成40万蒸吨燃煤锅炉的节能改造;推动建成若干个高效锅炉制造基地,培育一批大型高效锅炉骨干企业;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6个百分点,形成年4000万吨标煤的节能能力;减排100万吨烟尘、128万吨二氧化硫、24万吨氮氧化物。
《方案》指出,到2015年底,
《方案》强调,按照全面整治小型燃煤锅炉的要求,
对于工作的落实,《方案》明确了7部委的分工。其中,发改委、环保部要将各地实施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强化评价考核。环保部、工信部牵头负责做好落实锅炉淘汰、锅炉污染治理工作,质检总局牵头负责做好系统运行水平提升以及相关规范标准制修订、测试监测工作。
同时,《方案》要求研究建立安全、节能、环保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督执法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严格落实能评和环评制度以及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等制度,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锅炉。开展对锅炉制造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曝光违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对煤炭质量的监督检查,